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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电机强制性能效标准 
时间:2009-6-16 15:50:02    来源:中国节能服务网    作者:通讯员
核心提示:动机强制性能效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推动电动机能效水平提高的有力手段之一。

电动机的用电量平均占世界各国总用电量的50%以上,占工业用电量的70%以上。因此,电动机能源效率水平的提高对于各国能源节约、环境保护以及资金节约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高效电动机的开发与应用也是目前国际上的发展趋势,世界各国对电动机的节能工作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积极通过法令推动电机系统降低损耗、提高效率。
电动机强制性能效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推动电动机能效水平提高的有力手段之一。目前世界上已制定电动机强制性能效标准的国家和地区有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巴西、美国、墨西哥。欧盟虽然目前实施的是自愿性的能效标准,但他们已经开始研究制定强制性最低能效标准。

欧盟CEMEP协议
1999年,欧盟委员会交通能源局(EU-DGTE)与欧洲电机和电力电子制造商协会(CEMEP)就电动机分级计划达成了自愿协议(简称CEMEP协议)。该协议对电动机的效率水平进行了分级,即Eff1、Eff2、Eff3。CEMEP规定到2003年Eff3级较低效率水平的电动机的市场份额将削减50%;在2006年后禁止生产和流通Eff3级电动机。由于该协议指标被列入了欧盟环保和节能计划,因此其被视作欧盟各国统一遵守的标准。到2004年已经有36家电动机生产企业先后签署了该协议,且Eff1高效电动机市场份额已上升到7%,Eff3 低效电动机下降到8%。
美国“能源政策法令”(EPACT法令)
20世纪70年代第一次能源危机后,美国能源部组织相关机构积极研究开发高效电动机,并采用市场方式推广高效电动机的应用。但到1988年时发现高效电动机的推广应用速度甚缓,市场占有率还不到20%。
为了改变这种情况,美国政府于90年代初决定采取行政干预的方式。199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能源政策法令”(EPACT法令)。该法令对电动机的最低效率值做出了规定,并要求在60个月后正式生效。从1997年10月24日起,凡是在美国销售的通用电机,都必须达到最新制定的最低效率指标,即EPACT效率指标。EPACT效率指标是根据美国全国电气制造商协会(NEMA)1990年的标准NEMA12-10(即NEMA12-6C)的规定制订的。EPACT所规定的效率指标为当时美国主要电动机制造商所生产的高效电动机效率指标的平均值。
美国在完成了其最低效率标准NEMA12-10的制定工作后,考虑到用户对更高效率水平产品的需求,又制订了一系列超前标准:NEMA12-11标准,其效率指标较NEMA12-10提高了1~4个百分点;超高效率电机(Premium  Efficiency)指标,较EPACT指标提高了1~3个百分点,损耗较EPACT指标下降了20%左右。
大部分美国电动机制造商按照EPACT法令仅用2~3年就完成了从一般效率电动机转换到高效率电动机的生产过渡。为了进一步推动电动机的节能,美国能源部、环保局以及美国能源效率联盟(CEE)等组织正在积极鼓励超高效率电机(NEMA Premium)的生产和应用。2003年NEMA Premium 超高效率电机市场份额已经上升到20%以上。

澳大利亚和其他国家
澳大利亚政府为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自1999年起开始对家用电器和工业设备实施强制性能效标准计划(Mandatory Energy Efficiency Performance Standards),或称MEPS计划,由澳大利亚政府下属温室气体办公室会同澳大利亚标准委员会进行管理。
澳大利亚的电动机强制性标准于2004年7月批准生效。新西兰也执行此标准。在澳洲和新西兰生产和进口的电机均需达到或超过此标准所规定的最低效率指标。该标准除规定了强制性的最低标准外,还规定了高效率电机指标,为推荐性标准,并鼓励用户采用。其数值与欧盟的Eff1及美国的EPACT相近。
1992年加拿大议会通过了能源效率法令(EEACT),其中包括了电动机的最低能效标准,并规定该标准在1997年开始正式生效,其电动机效率指标和美国EPACT指标相同。
此外,能效标识制度能够帮助消费者做出合理购买电动机的决定,并激励电动机制造商设计出比最低能效标准规定的指标更高的产品,因此,能效标识制度的建立也极大地促进了高效电机的发展。
世界各国在制定和实施电动机能效标准的同时,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电动机系统节能工作,挑战计划就是其中的一项非常好的促进措施。虽然它是一个自愿性的参与计划,但是它确实达到了引导制造商和用户生产、使用高效电动机和高效电动机系统的目的。

欧盟电机挑战计划
由欧盟能源交通局领导,欧盟联合研究中心管理,它是继绿色照明计划后推出的另一项节能计划,其目的是实现电动机系统节能,并针对潜在用户开展信息传播及向潜在用户大力宣传决策工具,是一项企业自愿参加的行动计划。电机挑战计划的核心内容主要是在工业和服务行业的终端用户中,提高他们对电机系统节能措施节能潜力的认识。同时,在欧盟范围内建立一个框架,鼓励高层决策者优先采用或实施这些节能措施,并在欧盟EuroDEEM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一个覆盖面广泛的信息工具,帮助终端用户优化其电机(系统)设计、采购、安装以及运行等各层面工作。任何想实现电机挑战计划目标的企业都可以参加该计划,并且可以自由地选择何时加入或退出该计划。参加该计划的企业可以通过经济有效的方法在降低运行费用上得到帮助。
参加该计划的企业必须承诺实现降低能耗的量化指标,且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报告执行情况,只有这样才得到该计划的支持。承诺的内容是灵活的,它可以小到单个车间,也可以包括该企业在整个欧洲的生产场所。
参加该计划的企业在确定和实施行动计划的过程中,可以得到来自欧盟委员会和国有能源机构的帮助、建议和技术支持。他们将从中获得最直接的利益,如降低运营成本、维持和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服务质量、展现企业对环保所做出的承诺。另外,参加该计划的企业可以享受的权利包括:①使用电机挑战计划标识,宣传他们的节能行动和对环境的贡献;②可以被纳入电机挑战计划合作伙伴名录,并被邀请提供优秀案例,由欧盟委员会完成制作;③可以参加电机挑战计划所进行的宣传活动,如评奖和目录活动等。

美国电机挑战计划
  由美国能源部工业技术办公室主管,其目标是在设计、采购及企业电机系统管理方面,通过改进系统方法达到改善企业效率、提高生产力、减排温室气体的目的,也是一项自愿性的计划,其所需资金全部由美国能源署提供。
参与企业可以得到相关的技术支持,免费软件(电动机选用和管理软件、泵系统评估软件等)应用和相关培训。
除了对电动机强制性能效标准进行制定和实施外,很多发达国家还通过财政优惠政策的实施来推动高效电机的应用。
例如,在欧洲,当企业的投资被用于高效电动机系统时,企业将会享受到减免税收的待遇,如英国的增加资本补贴计划(ECA计划)。而另一种财政支持是通过效益还贷实现的,通常是由制造商提供,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政府才参与,是一种解决节能资金短缺的很好的方法。企业不用投资,只是通过每年的节能收益还清贷款就可以达到节能的目的,这些贷款主要来源于节能服务公司(ESCOs)或第三方的融资等。此外,丹麦政府在1996~2000年间的某一时期,对于在商业和工业中用高效电动机置换老旧电动机的行动,提供了60欧元/kW的补贴。
在美国,购买超高效电动机的用户可以享受一些电力公司的折扣补贴。这些折扣计划是在美国能源效率联盟(CEE)推动下完成的。CEE是一个总部设在波士顿的非赢利性组织,它由电力公司、能源及环境保护小组和国家能源办公室组成。CEE与电动机制造商、贸易协会及电动机专家合作,制订了已得到广泛承认的电动机效率标准(CEE超高效电动机),其效率要比EPACT效率值高0.8%~4%。为了使用户的电动机能够达到CEE超高效水平,CEE的电力公司会向用户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和折扣补贴。
我国的总装机容量约为4亿千瓦,年耗电量约为6000亿kWh,约占工业用电的70%~80%。电机在我国的实际应用中,同国外相比差距很大,机组效率为75%,比国外低10%;系统运行效率为30%~40%,比国际先进水平低20%~30%。因此在我国推行电机节能工作过程中,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制定、实施并推广电动机强制性能效标准,加强节能产品的市场监督机制,鼓励、推动政府财税优惠政策,相信这些都将极大地促进我国电机系统能源利用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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