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节能减排服务产业财税管理培训的通知-公告通知-中国节能服务网
关于开展节能减排服务产业财税管理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4-03-20 来源: 浏览:1 作者:
2021年2月2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加快推进经济发 展方式转型,加快落实新发展理念。意见明确提出,国家将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继续落实合同能源管理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2021年12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 布了《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调整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节能减排项目类型和条件;2022年5 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文 件提出,国家从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四个方面,实施56项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文件再次明确了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税收减免政策。2023 年8月2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促进中小 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要”及时足额兑现减税降费政策”。

各有关单位:


2021年2月2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加快推进经济发 展方式转型,加快落实新发展理念。意见明确提出,国家将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继续落实合同能源管理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2021年12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 布了《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调整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节能减排项目类型和条件;2022年5 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文 件提出,国家从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四个方面,实施56项支持绿色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文件再次明确了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相关税收减免政策。2023 年8月2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促进中小 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要”及时足额兑现减税降费政策”。


为了帮助广大节能减排服务企业了解最新的财税政策走向,更好的享受行业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帮助节能服务 公司解决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缴实际操作中遇到的繁琐复杂的纳税调 整和申报问题,帮助节能服务公司顺利完成 2023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厘清会计科目,降低财务成本,实现节能减排服务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 业委员会(EMCA)定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举办 “节能减排服务产业财税管理培训班” ,欢迎各相关单位踊跃报名参加。


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

协办单位:上海市能效中心


二、培训对象

1、节能减排服务企业的董事长、 总栽、 总经理、 副总、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税务总监、 财务经理、 财务主管、 税务经理、 财务人员;合同能源管理师、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经理、其他对合同能源管理财税 处理感兴趣的人士。


三、培训时间

时间: 2024年4月16日全天

地点:上海市(具体地点将在报名后通知)


四、培训内容

模块一:2023节能服务产业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

•节能减排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节能减排服务企业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及解读;

•相关新政解读及企业的应对策略;


模块二:节能减排服务企业的会计处理及财务管理风险控制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与国办发[2010]25号文件规定解读;

•提前转让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疑难账务处理探讨;

• 不同时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常见的财务结构;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渠道及财务风险管理与控制;


模块三:节能减排服务企业税务处理及2023年度汇算清缴实操

•节能减排服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政策把握技巧分享 及常见纳税调整事项实操举例;

•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体系及填报技巧分享;

•纳税实操:合同能源管理优惠遭遇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两项优惠政策如何对接和享受?

•节能减排服务企业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解读;

•纳税实操:财务部门如何规避企业高管个人所得税汇算清 缴的税务风险?


模块四:节能服务公司税务筹划技巧分享

•节能减排服务企业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常用方法分享;

•节能减排服务企业顺利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技巧分享;

•节能减排服务企业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技巧分享;

•节能减排服务企业税务应对税务风险评估技巧分享;

•节能减排服务企业应对 “确认式” 纳税申报的技巧分享;


模块五:专家老师互动答疑



五、报名方式

(一)收费标准:1600元/人,EMCA会员单位1280元/人;(含 培训费、 培训期间的午餐), 其它食宿费、 交通费自理)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请报名人员将报名回执表发邮件至:zym@emca.cn;

(三)请在3月15日之前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号:

户  名:中国节能协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和平里支行

账  号:110 060 224 012 015 035 779

(四)开班前3天,请注意查收《报到通知》;



六、了解详情

曹   璐 18500398066

张圆明 13161232585


附件

报名回执表

财税培训回执表.docx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