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生态环保有了自己的专属账户
时间:2016-03-17 来源:桐乡新闻网 浏览:142 作者:-
随着桐乡市生态基金的设立,生态环保上的钱怎么用?这些问题全都找到了答案。昨天,桐乡市环保局透露,为进一步推进“企业排污得有偿、破坏环境须赔偿、保护生态有补偿”的“三偿”机制,今年,桐乡设立了生态基金,专用于绿色环保和生态建设。

  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资金哪里来?生态环保上的钱怎么用?……如今,随着桐乡市生态基金的设立,这些问题全都找到了答案。昨天,桐乡市环保局透露,为进一步推进“企业排污得有偿、破坏环境须赔偿、保护生态有补偿”的“三偿”机制,今年,桐乡设立了生态基金,专用于绿色环保和生态建设。

  生态基金主要依据“三偿”机制的要求,基金的筹集来自于上级专项资金、本市生态补助资金、排污费资金、环境违法罚没款、排污权交易资金、公共环境的污染损害赔偿费以及社会生态捐助资金等,“把有关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资金都放入生态基金账户进行管理和支出。”桐乡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生态基金使用的项目和事项范围主要有九项,如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公共环境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生态示范创建、绿色系列创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补助,环境监测保障、环境监察保障,无责任主体的污染物处置,环境污染损害评估鉴定等。也就是说,生态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专用于绿色环保和生态建设有关的费用支出。

  桐乡生态基金设置基础资金,额度不低于5000万元,这样一来,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者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还可以快速从生态基金中先予支出,避免污染扩大;同时,公共环境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由政府统一实施治理,治理效果更有保障。

  为了确保生态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监督科学规范,工作人员介绍,桐乡还专门制定了生态基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收支两条线、先收后支、专户存储、专户管理、统筹使用和公开透明的原则,由监督部门对生态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使用单位必须将下拨的资金用于已审查的项目和事项,严禁截留、挪用。

  “生态基金的设立意味着桐乡生态环保有了自己的专属账户,绿色环保和生态建设有关的费用支出有了资金保障,对绿色环保工作意义重大。”桐乡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称,环保局将严格执行生态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用好每一分钱,致力于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生态修复,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

  责任编辑:郑立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