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全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会,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协调小组办公室20余人参加。副局长陈建春参加会议并讲话,节能处处长丁培杰主持会议。
会议明确,按《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工作规程》要求,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省发改委、住建厅、省统计局等13个部门组成4个考核组,对全省21个市(州)开展“十二五”公共机构节约资源能源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主要内容是“十二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包括目标完成情况、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节能管理、计量统计、节能改造、资源节约、新能源应用、宣传与培训、资金落实等。考核采取自我评价、实地考核、总结通报的方式进行。
会议强调,考核评价要严格按《四川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及计分标准》打分,要实地考核1至2个市直公共机构和1至2个县直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的情况,核查自评结果,反馈核查意见,对市(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考评结束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各小组的考评情况,综合评价各地“十二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通报考核结果。
责任编辑:郭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