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节能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级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贯彻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要求,促进节能产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行业企业诚信意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中国节能协会委托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继续组织开展节能服务产业的信用评价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为推进新时代诚信建设,规范行业内竞争秩序,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提升企业信用管理能力,增强行业自律水平帮助会员企业树立起讲诚信的形象。
二、申报企业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且成立三年以上(含);
(二)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三)企业无不良记录及违法违规行为;
(四)中国节能协会会员或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会员。
三、评价内容及等级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从企业综合素质、财务管控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市场竞争力、社会美誉度、节能管理能力六个方面对节能企业信用进行综合评定。依据评定结果确定企业的信用等级,即A、B、C三等,AAA、AA、A、BBB、BB、B、CCC、CC、C九级;其中AAA级为最高信用等级。
四、申报程序
本着自愿的原则,由会员企业自愿提出申请。
1. 企业申报
企业将填好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中国节能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附件1)及《中国节能行业**型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参评申报书》(根据企业类型下载:服务型企业附件2或生产型企业附件3)填写完成后,用A4纸装订成册加盖本企业公章和骑缝章,一式两份寄送至EMCA,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邮箱:consulting@emca.cn。
2. 评价、公示及结果发布
协会将按照“申报-审核-初评-公示-终审-发布-授牌-年度复审”的程序对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初评结果将在中国节能协会官网(www.cecaweb.org.cn)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信评办最终确定企业信用等级,进行发布;对于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协会将颁发统一样式、统一编号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牌匾和证书。
3. 评价有效期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有效期为三年,如企业需申请更高级别的信用等级时,可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有效期满后要继续参加行业信用等级评价,需重新申报。
按照规定,我会在有效期内对通过评价的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复审,复审采取简单有效的程序进行。
4. 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纸质版以邮戳为准。
五、联系方式
EMCA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珏旻
电 话:010-68565116、18611423060
邮 箱:consulting@emca.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20
邮 编:100045
中国节能协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生琛
联系电话:010-64525333、13552938957
传 真:010-64525332
附件:
1. 中国节能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
2. 中国节能行业服务型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参评申报书
3. 中国节能行业生产型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参评申报书
4. 中国节能协会关于申报2019年节能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附件4关于申报2019年节能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