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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版国标《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0-08-03 来源: 浏览:5734 作者:

关于举办新版国标《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培训的通知

 

2020年3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20),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环保司提出,全面替代之前版本GB/T24915-2010,并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版国标的修订,更加准确定义了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能源基准、节能量等基本概念,并对内容进行了许多改变和扩充,除大幅度修订了原有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文本外,又新增了节能量保证型和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文本模板,对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节能技术改造业务提供了支撑和保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适用价值。

无论是申请财政补贴,还是申报税收优惠,《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一直是各类政策适用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技术规范,也是节能服务公司的基本操作指南。为了帮助节能服务公司对新版国标《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有更加准确的理解和应用,更好的了解本次标准修订的政策背景以及修订的重点和要点,帮助节能服务公司在政策指引下更有方向性的探索合同能源管理的创新商业模式,并在新形势下更好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作为新版国标通则的主要起草机构,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将组织开展新版国标《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培训,邀请参与新版标准修订的主要起草人进行授课。现将培训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上海市能效中心

主办单位: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

协办单位:上海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


二、   培训核心内容

l    新版国标《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制修订的背景及意义;

l    新版标准的主要内容释义以及新旧版标准的同与异;

l    新版国标《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标准的应用场景;

l    修订后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文本的理解与适用;

l    新增节能量保证型合同文本的理解与适用;

l    新增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文本的理解与适用。


三、   培训核心专家

l  陈海红,《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第一起草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分院研究员;

l  孙小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起草人/EMCA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

l  石慧杰,《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起草人/EMCA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l  刘国文,《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起草人/EMCA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


四、   培训对象

节能服务公司或提供综合能源服务的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的用能单位。


五、   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月19日(1天)

地点:上海花园坊节能环保产业园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1号


六、   报名方式

1. 收费标准:1250元/人,EMCA和上海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会员单位:1000元/人。费用包含培训费、资料费、培训期间的午餐费,其他费用自理;

2.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14日。请报名人员将报名回执表发邮件至:zym@emca.cn

3. 请在8月17日之前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号:

户  名:中国节能协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和平里支行

账  号:110 060 224 012 015 035 779

4. 开班前3天,请注意查收《报到通知》;


七、   联系方式:

EMCA培训部:

张圆明 13161232585  邮箱:zym@emca.cn;

王景雯13811790624  邮箱:wjw@emca.cn

 

附件:报名回执表

关于举办新版国标“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培训的通知20200731(4)(1).docx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