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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评定服务的通知
时间:2021-09-07 来源: 浏览:1462 作者:
”十三五“期间,“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评定服务”先后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7年第1号)和国家统计局《节能环保清洁产业统计分类(2021)》(国家统计局令第34号)。为进一步维护节能服务市场竞争秩序,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在总结前期节能服务公司评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吸收了行业专家和节能服务公司代表的意见及建议,重新制定了《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评定服务管理办法》,开展相关评定工作。

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国办发〔2010〕25号)和《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节能服务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总结推广业绩突出的节能服务公司的成功经验,要制定节能服务行业公约,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文件精神,维护节能服务市场竞争秩序,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于2015年制定了《节能服务公司评级管理办法(试行)》,并面向会员单位开展了节能服务公司评级工作。评级工作试行以来,一批优秀的节能服务公司取得了评级证书,评级工作的开展对于节能服务公司对标优秀企业、提高技术和服务水平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对用能单位选取优质节能服务公司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有效促进了行业自律和产业环境优化。


”十三五“期间,“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评定服务”先后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7年第1号)和国家统计局《节能环保清洁产业统计分类(2021)》(国家统计局令第34号)。为进一步维护节能服务市场竞争秩序,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在总结前期节能服务公司评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吸收了行业专家和节能服务公司代表的意见及建议,重新制定了《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评定服务管理办法》,开展相关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评定的企业须是EMCA会员;


二、本着为会员服务的原则,评定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评定领域分工业领域、建筑领域、公共设施领域,分AAAAA、AAAA、AAA、AA、A五级;


四、评定工作随时接受申报,定期集中组织评审,并公布通过评定的企业名单;


五、请申请单位填写《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评定申请表》(附件2),按《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评定服务管理办法》(附件1)第十二条准备材料,胶装成册(一份)提交至EMCA,并将word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六、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七、申报咨询

EMCA评价认证服务中心

唐  洁:13911288644

杨笑寒:18661601106

邮  箱:membership@emca.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街道东滨河路11号6号楼4层


八、附件

1、《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评定服务管理办法》

2、《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评定申请表》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二0二一年九月六日

 

 


附件

附件1: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评定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9月)(1).docx

附件2: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评定申请表(1).docx

关于进一步开展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能力评定服务工作的通知(盖章扫描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