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评定技术要求》正式发布
时间:2026-07-14
2026年7月6日,全国性团体标准《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评定技术要求》(T/CECA-G 0416—2026)正式发布。该标准由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提出,中国节能协会归口,广西桂物节能集团有限公司、国联绿色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新瑞数城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西云之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联合起草。

2026年7月6日,全国性团体标准《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评定技术要求》(T/CECA-G 0416—2026)正式发布。该标准由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提出,中国节能协会归口,广西桂物节能集团有限公司、国联绿色科技(无锡)股份有限公司、新瑞数城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西云之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联合起草。


2016年国家取消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制度后,市场长期缺乏全国统一、可落地的企业综合能力评价体系。一方面,用能单位、金融机构在遴选节能服务商时缺少客观、量化的评判依据;另一方面,中小节能服务企业缺少标准化、权威化的能力展示载体。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自2015年起持续开展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评定试点工作,累计为200余家企业颁发265项评级证书,积累了成熟、可复制的评定实操经验,为本标准编制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该标准系统规范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评定工作,划定评价基本原则、标准化评价程序、分级评定指标体系以及监督管理要求,形成闭环完整的评价管理框架。标准编制充分立足行业实操场景,兼顾评价工作实用性与落地可操作性,深度结合节能服务企业经营实际与各类用能单位合作诉求。一是统一行业评价标尺,为政府招投标、园区采购、企业节能改造服务商筛选提供客观参考。二是规范行业市场竞争秩序,引导企业补齐资金、技术、人才、项目管理等方面短板,全面提升节能服务公司综合竞争力。三是助推节能服务行业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提升节能改造项目实施质量,为各重点领域能效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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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评定技术要求-发布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