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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动态
关于征集《T梁工业化建造碳排放核算方法》《基于电力大数据的行业发展健康指数评定技术规程》2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
由中国节能协会提出并归口的团体标准《T梁工业化建造碳排放核算方法》《基于电力大数据的行业发展健康指数评定技术规程》已通过立项审批。为广泛吸收相关方参与,充分依托各方资源开展标准化工作,现公开征集起草单位。
关于征集《零碳散粮港口创建与评价技术规范》《区域能源站智慧化管理系统建设运行技术规范》2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
由中国节能协会提出并归口的团体标准《零碳散粮港口创建与评价技术规范》《区域能源站智慧化管理系统建设运行技术规范》已通过立项审批。为广泛吸收相关方参与,充分依托各方资源开展标准化工作,现公开征集起草单位。
新会员单位
会员单位:浙江梁正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浙江梁正节能环保有限公司生产的蒸汽节能装置广泛应用于定型机,印花机,焙烘机,蒸化机等蒸汽作为热源的印染上,对不同的面料温度要求和不同的蒸汽状况给出最合适的设计方案。我公司的蒸汽节能装置有升温快,流量省等优势,特别在蒸汽冷凝水的回用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获得十五项国家专利。我公司自主研发的蒸汽节能系统,在保证面料工艺的工况下最大程度地节约蒸汽能耗。节能系统操作方便,操作工无需培训。我们的服务目标“高效率生产,零故障运行,”我们的服务理念“以诚信的态度,娴熟的业务赢得客户的满意”;我们的服务宗旨“尽快为客户解决问题,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积极做好设备安装,调试服务,建立时时回访及设备的售后服务。专业的的节能技术力量,充分保证了节能设备的节能效果、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为一体的全方位服务,从而解决了客户的后顾之忧。
会员单位 :武汉创迪智慧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创迪智慧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8月,基于华工科技孵化平台孵化品牌,拥有能源动力专业化团队及专家库资源(公司技术负责人为武汉市武汉英才人才),凭借强劲的技术服务势能、硬核的创新实力及深耕行业的愿景,打造武汉市专业智慧AI+绿色能源技术服务的科技化平台。
顺应湖北省、武汉市政府“十五五规划”,公司主营三大方向:1、智慧绿能技术服务,为冶金焦化、火力发电、生物质利用数字化应用,提供一键化智能服务,提升工作效率,实现降本增效。2、生物质气化技术咨询——生物质制甲醇工艺路线中生物质气化技术咨询及评估。3、余热利用系统节能技术提供商——冶金焦化荒煤气余热回收、液态熔渣余热利用技术设计开发及工程实施,负责武汉市中试平台设计。当前正在与包钢企业开展技术节能服务合同签订中。
会员单位:江苏金硕智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金硕智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工商业领域节能降碳的综合能源服务公司,总部位于南京、业务辐射全国,目前已在上海、杭州、合肥、武汉、兰州、湛江设立分公司。公司聚焦能源动力系统节能降碳改造及光储充一体化建设,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抓手,为用户提供“诊断-设计-投资-建设-运维”的全流程服务,以“多元投资+AI创新”双轮驱动,构建能碳服务全价值链,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定制化综合能碳解决方案。主要聚焦以下三个维度:
1. 供给侧
通过智慧售电+分布式光伏建设,为企业定制个性化用电方案,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
2. 负荷侧(用能设备侧)
通过对余热、余压、余气的回收利用,实现变废为宝;同时,针对中央空调、照明灯具、热水蒸汽系统、水泵、空压机、风机等公辅设备开展节能改造,降低能源消耗,提升设备运行效率,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其中,公辅设备节能改造主要采用设备更新、智慧运维等手段。
3. 增值服务
为企业提供碳盘查、碳资产管理、绿色金融咨询、政府专项资金申报等服务,帮助企业获得节能相关的增值收益。
公司核心团队由清华大学、东南大学等高校人才构成,核心专业能力涵盖:
城市与区域负荷及能耗模拟、低碳城市规划设计、可再生能源区域供能系统设计、综合能源与能效项目方案设计与项目实施管理、暖通空调技术研究等领域。幵拥有多项综合能源技术专利。
公司打造“ 自有资金+国央企资金平台”的多元资金池,项目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落地,所需资金均由公司投入。企业零投入、零风险即可获得“节能收益+售电收益+设备更新+碳资产变现+ESG 评级提升”的五维收益。
企业发展历程:
2017年9月江苏硕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2018-2023年与江苏省及各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长期合作,为机关提供节能改造相关技术服务(改造方案、能源実计、节能量核定、示范创建等)
2024年8月江苏金硕智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聚焦工商业领域能源动力系统节能降碳改造及光储充一体化建设,提供“诊断-设计-投资-建设-运维” 一站式服务
2025年三大战略合作关系,构建能碳生态圈——国家智库重大战略合作、上海绿色产业服务中心、武汉大学联合创新节能技术中心
会员单位:云南云电配售电有限公司
云南云电配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电配售电)作为云电投控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公司拥有专业化水电运维管理人员近800余人,下辖14家全资、5家控股、2家参股公司,业务覆盖全省11个地州38个县市。运营管理128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98.16万千瓦。2025年资产总额达20.27亿元、营业收入8.76亿元。公司深化数智化转型、精益化运维与市场化拓展,持续整合能源资源、提升运营效能。
作为云南省综合能源管理的标杆企业,公司始终以 “云电投控综合能源服务主力军,能碳管理引领者”为战略目标,致力于打造成为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虚拟电厂及碳交易领域最具影响力和品牌价值的企业。以小水电运维检修为根基,以电力市场化交易为核心增长极,以新能源开发、零碳园区、微电网、虚拟电厂、碳交易为创新赛道,打造“运维+交易+储能+能碳+综合能源服务”一体化龙头。
会员单位:湖南新吉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新吉宁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创新驱动的研发生产型企业,秉持技术引领、市场导向原则,重视自主研发与创新。公司以客户需求为核心,提供定制化电能质量检测服务、虚拟电厂(微电网)能源管理方案及智慧节能解决方案。公司管理者深度洞悉能源费用托管、储能、数字新能源、互联网能源产业的发展格局与市场机遇,具备与产业发展同频的精准业务研判能力;精通大客户开发、关系维护与价值深挖的全体系打法,能够娴熟驾驭大项目从需求对接、方案定制到招投标落地的全流程闭环管控。将能源费用托管纳入“市场化节能方式”核心范畴,推出“节能咨询-节能诊断-能源审计-节能改造-能源费用托管”一站式服务体系。公司汇聚行业顶尖智慧人才,坚守技术驱动、市场导向的发展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持续提升客户能源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助力客户实现可持续发展与经济效益提升。
可承接核心业务:
一、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覆盖能源评估、方案设计、能碳管理平台搭建、项目建设及后期运维运营全流程。
二、数字新能源互联网基建与智慧服务:以SST技术赋能多场景升级
核心依托固态变压器(SST)技术,我们打造新能源互联网基建与智慧服务多场景解决方案,为新型电力系统构建与“双碳”目标落地提供关键支撑。
云端运维服务:基于SST采集的海量能源数据,搭建云端能源管理平台,提供设备监控、故障预警、能效优化等全生命周期运维服务;
虚拟电厂运营:借助SST的柔性调节能力,深度参与虚拟电厂运营,为电网提供调频、调峰等辅助服务,助力企业获取政策补贴与市场交易双重收益;
增值服务延伸:针对工业用户、数据中心等核心客户,创新推出能源咨询、碳足迹管理、绿电交易代理等增值服务,实现从“基建建设”到“长期服务 ”的盈利模式转型。
会员单位:中建碳科技有限公司
建碳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05月08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五街38号院3号楼8层823,法定代表人为华东旗。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供应链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规划设计管理;软件开发;节能管理服务;生态环境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监测;数字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表面功能材料销售;软件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磁性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销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认证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中建碳科技有限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02
会议活动
2026电子工厂节能低碳技术研讨会在上海世博展览馆成功举办
为深入贯彻国家“双碳”战略部署,落实“十五五”节能降碳重点工作,推动电子制造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2026年6月2日,由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主办的2026电子工厂节能低碳技术研讨会在上海世博展览馆成功举办。来自节能服务公司、节能产品提供商、用能单位、科研院所等机构的近百余人参加了此次交流会。本次活动由EMCA副主任王景雯主持。
2026工业节能减碳主题交流会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成功举办
为进一步推广节能技术产品实践应用,为企业提供“展示、交流、合作”的全链条赋能平台、推动工业节能领域“技术、政策、需求”的深度融合,构建绿色低碳工业生态,助力产业高质量转型,6月10日,由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主办的“2026工业节能减碳主体交流会”在展览同期召开。来自节能服务公司、节能产品提供商、用能单位、科研院所等机构的近200人参会。会议由EMCA会员部副部长马赛男主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暨绿色低碳技术交流会在广西南宁成功举办
6月26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与中国节能协会指导、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主办,美的楼宇科技、广西桂物节能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碳航投(贵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协办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暨绿色低碳技术交流会在广西南宁成功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健豪,中国节能协会秘书长、EMCA主任辛升出席本次交流会。来自广西14个设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自治区区直有关单位,学校、医院等重点用能单位的代表,有关单位专家、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代表、EMCA部分会员及节能服务公司代表等3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EMCA副秘书长胡秋霞、会员部主管曹璐主持。
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操培训(第四期)圆满结束
2026年6月24-25日,由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主办的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操培训(第四期)在湖南张家界圆满结束。本次培训以“破解实操难题、提升项目落地能力”为核心,通过系统解读能源费用托管项目的全流程环节,旨在帮助学员深入了解项目实施、运营的主要风险点及应对策略,掌握政策要点、提升实操能力、规避合同风险,让节能服务公司更加规范、专业的实施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关于开展“双碳目标下节能服务企业从业人员能力提升暨合同能源管理师”培训的通知
作为全国性节能服务公司的行业协会组织,为了更好的实现节能对“3060”目标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节能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将于2026年7月14日至15日组织开展“双碳目标下节能服务企业从业人员能力提升暨合同能源管理师”培训。
关于举办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暨绿色低碳技术交流会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文件精神,根据《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及“十五五”规划中全面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的相关要求,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计划于2026年7月16日在山东省烟台市举办“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暨绿色低碳技术交流会”。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信息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信息(6月1日-6月7日)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信息(6月8日-6月14日)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信息(6月15日-6月21日)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信息(6月22日-6月28日)
03
产业政策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
2026年6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会议指出,要发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牵引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打造更多绿色经济增长点。要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用力,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推进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健全完善法律法规标准、碳排放统计核算等体系,科学有序开展评价考核,将绿色低碳导向融入国民经济循环各领域各环节,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
2026年5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6〕698号)。
《通知》提出,2026年起,以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等9个行业为重点,利用3年时间全面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企业能效碳效水平应提尽提。到2028年底,工业重点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煤电行业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累计形成节能量1亿吨标准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以上。
目前粗钢、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产能占比仍不足30%,部分行业还有超过10%的产能能效低于基准水平,节能降碳改造存在巨大空间。通知围绕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动重点工序和装置改造升级、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三方面部署重点任务。
保障措施方面: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核定总投资20%的比例给予资金补助,优先支持改造后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项目。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将现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整合为统一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在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不超过0.1元。存量工业企业通过节能降碳改造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经核定后可作为本地区新(改、扩)建“两高”工业项目的碳置换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2026年5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聚焦工业领域节能降碳与绿色转型。明确四大核心任务:一是对钢铁、电解铝、水泥、算力设施等重点行业开展能效监察,2026—2027 年实现全覆盖,2026 年电石法聚氯乙烯企业全覆盖;二是针对光伏、风电、储能、制氢装备等重点产业链实施全环节专项监察;三是强化电机、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监管,淘汰低效设备;四是开展 2025 年违规企业整改 “回头看”。要求各地规范执法、强化结果应用,按期报送任务与总结,以精准监察推动工业能效提升、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
2026年6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令第42号),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该实施办法核心制度安排包括:
消费最低比重目标(面向重点用能行业):分为电力消费和非电消费两类。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使用绿证核算;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使用热量核算。重点用能行业将主要聚焦工业、建筑和交通等消费侧重点领域。
消纳责任权重(面向省级行政区域):分为总量权重和非水电权重两类,通过实际消纳物理电量完成。实行分区分档增长机制,加强中长期引领,同步下达2026年和2030年权重指标。
惩戒措施:对未完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的重点用能行业企业,逾期未通过绿证交易等方式补充完成的,予以约谈、通报并纳入信用记录;对未完成消纳责任权重的省区,视情约谈、通报,将指标转移至下一年度。
国管局办公室、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和《整县(区)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框架协议(示范文本)》
2026年6月15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发布〈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和〈整县(区)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框架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国管办发〔2026〕16号)。
《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GF-2026-2621)适用于公共机构用能单位就保障自身运转的用能事项与节能服务公司订立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服务合同时参照使用。合同包含项目概况、实施与运营、费用计算与支付、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8节内容,系统规范了托管范围、能源基准、节能降碳目标、投资规模、托管期限、费用结算周期、资产归属等核心条款。
《整县(区)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框架协议(示范文本)》供整县(区)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中,负责组织开展政府采购的节能主管部门或牵头单位与中标的节能服务公司订立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框架协议时参照使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的通知
2026年5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旨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该指南明确了省级、地市和电力用户的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核算方法,兼顾不同层面数据口径衔接统一,避免重复核算。在绿证方面,该指南在现行规则基础上,明确用绿证认定现货市场偏差电量属性,同时以绿证为载体支持各省自愿转让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一方面给各省完成考核提供了灵活空间,允许非化石能源资源富集省份结合自身情况设定转让上限,实现权益置换;另一方面通过绿证补位,明确了省间绿证交易纳入碳排放核算的可行路径,同时有利于促进绿证跨省流动,激活绿证市场,推动绿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署名文章《努力开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2026年6月17日,《人民日报》刊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署名文章《努力开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文章在“扎实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各项重大任务”部分提出“深入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专项行动,壮大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市场”。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
2026年6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6〕884号)。规划围绕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作出系统部署。规划设定量化约束指标:2030 年全国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 58 亿吨标准煤,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 25%,风光装机、非化石发电量占比均突破 50%,实现 “双主体”,煤炭、石油消费如期达峰。核心布局六大任务体系,统筹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风光水核氢多能协同开发、特高压与储能、配网、车网互动等新型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源网荷储一体化与虚拟电厂调节能力;同步部署能源装备自主创新、全社会节能降碳、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绿电绿证制度、多元能源进口保障、现代化能源治理等配套举措,推动能源发展由 “规模扩张” 转向 “系统优化”。通过完善市场化机制、强化数字智能调控、拓展综合能源新业态,补齐新能源消纳、系统安全、产业链短板,全方位夯实能源自主保障能力,为能源强国建设、如期实现 2030 年前碳达峰目标提供系统性实施路径与量化行动指引。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202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
2026年6月15日至21日,我国第36个全国节能宣传周举行,主题为“节能新起点 低碳向未来”。6月15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在重庆举办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发布了《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国家能源局规划司共同发布。宣传周期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围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工业领域能效提升、建筑领域节能降碳、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节约型机关建设等开展专题活动。
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专题宣传活动中,国管局公布了能源费用托管最新数据:2022年9月《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印发以来,全国公共机构累计实施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数量超过1200个,合同金额超过550亿元;2026年上半年新增项目120余个,新增合同金额近100亿元。
广东省能源局等4部门:《广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试行)》
2026年6月1日,广东省能源局、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广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试行)》(粤能规〔2026〕1号),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试行期三年。
办法第五条明确,公共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宜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项目:(一)年能源消费量达5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200万千瓦时以上。(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水耗超过省地方标准中对应公共机构类型能耗指标基准值。(三)空调、锅炉、照明、变压器等用能设备能效未达到国家二级能效标准。(四)用能设备使用期限到期拟报废更换。(五)采用分布式光伏、空气能、储能、充电桩、数字化智控等新技术。(六)预算不足或申报专项奖补资金的节能项目。(七)其他具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条件的情形。
办法明确合同能源管理含能源费用托管型、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三类,合同期限一般5至10年。办法第六条鼓励主管部门联合对多个项目打包开展。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部门:《山西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
2026年5月25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局印发《山西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晋发改资环发〔2026〕110号)。
方案提出力争到2030年建设1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部署十项重点任务:推动用能结构低碳转型、支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深化园区企业节能降碳、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加强绿色技术示范应用、强化园区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园区建筑绿色转型、构建绿色交通物流系统、助力园区加强碳能力建设、支持园区加强改革创新。建设周期一般为4年,省级基本建设资金予以支持。方案任务中明确:“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方式。”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2026年6月15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印发〈四川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发改环资〔2026〕236号)。
政策措施涵盖政府资金投入、金融支持、要素保障三大板块。资金投入方面,节能降碳增效改造最高补助2000万元,煤炭清洁化利用、新型储能和氢能项目分别最高补助2000万元,建筑节能改造最高奖补50万元。金融支持方面,聚焦钢铁、煤电、建材等10个行业推出转型金融产品,生态环保项目贷款按1.5%贴息,设备更新贷款叠加省级贴息。要素保障方面,能效达标杆水平的非“两高”项目免能耗替代。
四川省: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6年6月3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印发《四川省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加快低碳转型,发展绿色制造。响应国际国内市场对绿色低碳产品(服务)的需求,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从产品设计、材料、能源、制造到回收利用全方位绿色化转型。推广“工业领域绿色低碳技术装备目录”,持续提高生产制造环节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工业产品绿色低碳水平。培育节能环保服务商,为制造业企业、工业园区绿色低碳改造升级提供支撑。加快建设省级碳计量中心,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推进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自治区绿色制造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6年5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2026年度自治区绿色制造单位遴选推荐工作。
本次遴选推荐范围包含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各盟市工信局按照提质扩面总体要求,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申报信息。本次遴选推荐工作进一步优化申报程序、精简压缩申报材料,企业全程依托平台线上自主填报即可完成申报。同时对2020年、2023年公布的自治区级绿色制造单位开展复核评估。
浙江省: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厅、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6年5月21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厅、能源局联合印发《浙江省低(零)碳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低碳园区建设按照全域覆盖、“一园一策”原则推进,到2030年,全省建成2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此外,方案还提到,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加大园区用能与周边新能源耦合力度,探索建设园区独立配电网,支持绿电直连、直供,保障新兴产业项目绿电稳定供应。高标准建设一批园区智能微电网,推动新能源、可调工业负荷、储能、充(换)电负荷等与电网融合互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低(零)碳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为零碳园区供能的风电、光伏和新型储能项目,视同纳入相关计划。
江苏省: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服务业大会工作部署,坚持扩能和提质并举、发展和监管统筹,突出需求牵引、改革攻坚、科技赋能、开放合作,统筹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到2030年,江苏省服务业增加值接近10万亿元。2026年6月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方案(2026-2030年)》。《行动方案》中提出,积极推广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和合同能源管理,培育绿电交易、碳资产管理、碳足迹评价认证等服务,推进碳普惠活动。开展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和光伏建设。探索开展碳保险业务,推广碳中和债券等创新产品。持续优化绿色金融支持环境治理政策。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英文简称“EMCA”)于2003年12月30日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成立,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的大力支持下成立的全国节能服务公司行业组织。
EMCA致力于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化节能机制,积极培育和扶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成长,促进节能服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MCA拥有会员单位1500余家。会员单位涵盖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技术/产品供应商、节能工程公司、节能咨询机构、节能投资机构、金融机构、节能相关机构等。
EMCA自成立以来始终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积极为政府服务,为行业服务,为会员服务,充分发挥桥梁纽带窗口作用。主要职能包括:
(一)接受国家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参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工作。
(二)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统计、发布行业发展情况,针对企业经营情况和热点难点问题,反映会员诉求,为完善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发展规划建言献策。
(三)组织和开展节能服务产业相关培训,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帮助会员加强能力建设,增强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
(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的应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行业科技水平提高。
(五)组织各类产业交流活动,推广节能服务公司发展经验,帮助节能服务公司整合相关资源。
(六)按照有关规定,为行业企业赋能。面向节能服务产业的公司、技术、项目、人才、服务等开展评价认证工作。
(七)组织专家为节能服务公司开展法律、融资、财税、能效(节能诊断、碳排放盘查、双碳规划、节能量评估)等服务,实施咨询项目。
(八)利用中国节能服务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提供信息服务,打造行业宣传阵地。
(九)开展能效领域国际合作,助推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重点推动中美、中德、中日能效合作。加强同境外相关组织的联系与合作,扩大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十)组织完成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诚邀入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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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3600181
传真|010-63600459
邮箱|emca@emca.cn
网址|www.emc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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